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