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