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