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