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