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 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,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 人,吏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