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 ,而郡守、都 尉、诸侯二千石欲 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 法,盗贼 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 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 ,释死罪,缚辱郡 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 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 长史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 诸辅都尉及 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 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 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 率。散卒失亡,复 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 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 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 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