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