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 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 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 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 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