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