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 斩敌首同赏,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 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倍其 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 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 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 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 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 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 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 。有功者 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