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 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 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