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 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 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