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