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