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