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 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