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