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 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