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 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 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 之,辄予五十金 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