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 ,为桂林、象郡 、南海,以適遣戍 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 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 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