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