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 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 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