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