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 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 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 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