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 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