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