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