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