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 年五十当安卧, 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 二十,方 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 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 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 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 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 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 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