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