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 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