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