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