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 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 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 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 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 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