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 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 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 ,醉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