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