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 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