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