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