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