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 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 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 太子,王、王 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 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 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 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 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 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 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 宏即讯验 王。王闻汉使来 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 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 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 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 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 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 贺王,王以故 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 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 从长安来,为妄妖 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 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 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