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