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 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 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 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反,杀 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 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擅赋法矣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