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 汝安乎?” 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 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 不乐,故弗为也 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 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