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 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