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