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