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 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 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