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 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 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 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... 更多 >>